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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利用“QQ”平台冒充好友实施诈骗

近日,寿光警方连续接到两起报警,犯罪分子作案手法一致,均是盗窃被害人好友的QQ号码,冒充被害人好友,通过网络聊天诈骗钱财。

822,寿光市某企业员工宋某在单位上班时,其QQ好友里一名熟悉的好友发短信称自己有急事,急需用钱两万元钱。宋某信以为真,上午1130分去银行往对方提供的账户里打入了两万元钱。汇款完毕后,宋某电话联系“好友”,告诉其已经汇款,好友却告知根本没这回事,此时,宋某才恍然大悟,得知自己上当受骗。同天,寿光市的马某也被以同样的方式诈骗现金3000元。

警方通过对这两起案件的分析,总结出该类案件的几个特点。首先,该类案件均发生在白天,使受害人能较为方便地在各银行网点办理汇款业务其次,此类案件的受害人为经常利用QQ上网聊天的人员,只懂得一些简单的电脑知识,互联网知识比较匮乏,且有一定经济实力,易成为犯罪分子的首选目标;第三,犯罪嫌疑人通过使用盗号软件获取QQ号码,利用专业技术在网络上盗取聊天人员的QQ视频信息,然后从被盗QQ号加入的好友中寻找作案目标,向受害人播放盗取的视频信息冒充好友,骗取受害人的信任后,以被盗QQ持有人的身份,虚构本人有紧急事由向作案目标诈骗钱财,受害人鉴于同被盗QQ真实持有人之间的关系,并相信聊天者为好友本人时,往往会依据犯罪嫌疑人指定的用虚假资料开户的帐号从银行汇款。  

为避免蒙受不必要的损失,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自己家中应尽量使用有安全防护软件的电脑上网,避免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和被盗号码。在进行视频聊天时,当涉及到金钱、财物、个人隐私、各类秘密等方面的内容一定要慎重,不要轻易相信QQ好友的汇款请求,最好再能通过其他方式,如电话、电子邮箱和其他网络聊天工具进行核实和确认再行处理,谨防被骗。银行同时要加强对所开设账户和信用卡的监控力度,在发案后使公安机关能从银行账户信息上获取有价值线索,从而为迅速破案提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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