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公安用科技磨砺剑之锋刃
[来源:寿光市公安局 | 作者:
刘冰 毛永亮 | 日期:2010/8/31 14:31:00 |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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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14日,寿光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在羊口镇某村的鱼塘内发现一具高度腐败的男尸。经侦查员勘验,确定系他杀。寿光市公安局法医利用现场提取到的DNA样本,经过数据库比对,成功确定死者身份,据此准确判定案发现场,当天破案。
这一案件仅是寿光公安近三年来利用技术手段直接破获的892起案件中的一例。近年来,寿光市公安局瞄准实战,不断加大刑事科技投入,刑事科学技术成为了新的破案增长点。
发展需要思路,打赢需要科技。如果说公安刑侦工作是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一把利剑,那么刑事科学技术就是这把利剑的锋刃。面对日趋动态智能的刑事犯罪,寿光市公安局以刑事技术作为推动“三项建设”的着力点,突出质量、能力、满意度三个环节,以刑事技术的规范建设促进了整个刑侦工作的规范发展,提高了侦查破案能力,加快了规范执法进程。
他们牢固确立信息主导警务理念,以信息化带动基础工作、引领警务改革、提升警务效能,建立以系统为支撑,以研判为中心,以高端应用为特色的信息工作机制,信息预测预警、精确制导打、防、控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该局始终秉承科技强侦理念,坚持向科技要效益、向科技要警力,不断加大刑事科学技术的投入力度。2007年至今,累计投资1000余万元,高标准规划建设现代化刑事科学技术室,引进应用紫外CCD、激光光源、毒爆探测仪、图像处理系统等高新技术装备,建成DNA基因测序、电子物证、痕迹文检、气相色谱、心理测试等10个专业实验室,为侦查破案提供了强力支撑。2008年12月25日,寿光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顺利通过国家认可委员会评审认可,成为全国县级公安机关和全省公安机关第一家通过国家认可的实验室,并被公安部、省公安厅确定为“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实习锻炼基地”和“山东省公安刑事技术科研培训基地”,实现了刑侦工作由功能型向集约型的转变。
2008年6月29日,寿光市稻田镇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法医经过对现场遗留的血衣上成功分离出嫌疑人血样,通过对提取到的DNA样本进行数据库比对,一举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并于7日后将其抓获归案。DNA实验室运行以来,共检验入库违法犯罪嫌疑人数据7035余条,检验各类案件398起,在220起重大案件侦破、诉讼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高端刑事科学技术的应用,不仅为打击违法犯罪提供了强有力的武器,而且为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依托先进的刑事技术和信息化深度应用,寿光公安的破案攻坚能力发生了质的变化。4年来,涉命案件和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全部破获,利用技术手段直接破获、带破的案件占全部破案比重的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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